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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馆”楼盘成房管局监管对象

当前位置: 首页>房产 >   发布时间:2012-05-18 22:20:46  来源:互联网

  广州市加强商用物业交易监管

  广州市加强商用物业交易监管

广州商用物业交易将是今年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简称房管局)重点监管的内容。日前,新快报记者独家采访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主任刘达明,他表示针对近年来广州掀起的 商业地产 热潮,房管局正因应市场出现的新变化,进一步加强商铺、酒店 公寓 、写字楼等商用性质物业的交易监管工作。之前已经被严禁以“公寓”名义销售的写字楼项目,如果冠以“公馆”名称,也会成为监管对象,房管局将会严查这些项目是否以公寓、住宅等名义违规宣传和销售。

1有“公馆”楼盘被约谈

去年以来,受住宅 限购 影响,写字楼性质用地建起来的宜居宜商的公寓项目,已成为当前广州房地产投资市场的新宠。今年1-4月,广州一手写字楼市场成交排名榜中,商用性质的公寓项目占据了10强榜单中的8强。针对火热的商用公寓市场,刘达明说:“写字楼性质的用地就只能按政府的规划,建设成写字楼来租售,如果变成以居住功能为主的公寓,那就是改变了规划。对这一类产品,我们一直是采取严限的态度。首先在报建上,规划部门对这类产品有严格的限制。而到了我们监管的销售环节,所有写字楼性质的项目,在宣传推广上都不能以"公寓"为名,销售名应该与报建名相一致。”刘达明还透露,之前因为一直禁用“公寓”名作宣传推广,不少发展商都将项目名改成了“公馆”。“现在对这一类叫"公馆"的项目,我们也将会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查其在宣传推广上是否有违规。”有业内人士透露,近日广州某刚开盘的以“公馆”命名的楼盘,其开发商就曾被房管局约谈,要求说明情况。

2卖铺强迫“统一经营”属违规

近两年卷土重来的商用物业“售后返租”、“变相返租”现象也备受房管局关注。根据国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的方式预售商品住房,也就是说,所有预售的商铺、酒店公寓和写字楼项目都不得进行售后返租。可是,目前有些商用项目大打“擦边球”,如有商场铺项目、酒店公寓项目宣传开业前几年有高额“返租”,而且“返租租金”可直接在楼价里扣除,这种广告听起来很诱人而且因为返租的钱直接在楼价里扣除了,似乎没有违规,但实际上却是一种变相的促销手段。发展商往往先提高物业的售价,再以所谓的提前预支几年高额“返租租金”打低价格,进行销售获取利润。

刘达明表示,这种行为虽然没有违反《 商品房 销售管理办法》,但却对投资客有一定的误导作用,市民出手购买这类物业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项目的具体情况,如项目的素质、开发商的实力,运营商的资质、周边类似物业的售价和租金回报情况等等,一定要做好全面的权衡后才能出手。

刘达明还强调,有些商用物业项目,通过由经营公司与买家签订租赁合约的方式,进行售后“统一经营”。如果“统一经营”的经营管理方仍是发展商,那就涉嫌违规了;而如果发展商在卖楼时强迫买家将物业交给发展商指定的经营公司“统一经营”,而且租金回报明显低于附近同类型项目的,则属于违规。

3新盘都要现场检查

“去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对商铺、写字楼等预售商品房的预售监管,所有未取得预售证的商用物业都不能进行预售,更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家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筹金等性质的费用,更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而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发展商也需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和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严禁内部转名、炒筹卖号等行为,不得进行虚假交易。”刘达明表示,监管中心工作人员一直监控着各类商用物业的促销广告,包括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广告,发现有新的项目开盘销售,都会进行现场检查,查明是一手还是二手项目,一手项目的是否已申领了预售证,二手项目是否已有房产证,是否达到销售条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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