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两名男子发现小贼偷自己的摩托车,遂追上小偷将其一通痛打,结果将小偷肋骨打折,经鉴定为轻伤。昨天,两名男子涉嫌故意伤害罪在丰台法院受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当庭判决两男子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
公诉人称,2011年12月4日22时许,刘某、徐某在丰台区卢沟桥北街,将涉嫌盗窃摩托车的李某抓获并打伤,致李某左侧第6、7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徐某说事发当天,他和表弟及朋友刘某一起开车回暂住地,看见有个男子推着一辆黑色的摩托车从院里出来,表弟大喊,推开车门就跑了过去。偷车人扔下摩托车就跑,没跑几步后自己摔倒了。“我扑上去压住那个人,可是他骂我,所以我就打了他两拳。”
丰台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徐某和刘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两人均不上诉,并表示今后遇到类似情况,一定不动手了,“赔了钱,还判了刑,太不值得了。”徐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