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孙振燕与男友秦喆专门合伙抢劫别人的iPhone手机。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8年和6年,并各处罚金。
27岁的孙振燕是河北省农民,其男友秦喆比她小3岁,是辽宁省无业人员。法院查明,孙振燕和秦喆经预谋后,于2009年6至7月间,分别在朝阳区工体附近或春秀路东侧的华通新饭店附近,由孙振燕上前对单独行走的路人进行殴打,目的是将被害人手中的iPhone手机打掉,秦喆趁机将手机拿走后,俩人一起逃跑。一个月内,俩人成功抢劫两次。2009年7月,孙振燕在第三次行抢时被当场抓获。后秦喆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退赔5700元钱。
市二中院认为,孙振燕、秦喆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鉴于两人参与的第三起抢劫犯罪系未遂,秦喆另具有自首等情节,可依法对他们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