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勤 实习生 杨荔姣)刚出生不到3天的南川女婴唐维警在医院被人盗走,幸运的是她被民警找回。孩子找到后,一家三口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12万余元,昨日,该案在南川区法院开庭审理。庭上,医院方坚称无责任。
女婴一家三口来开庭
昨天8:50,裹在毛毯里的唐维警被父母背着来到南川区法院。
唐维警一家的代理律师重庆金牧律师事务所律师饶敏称,今年2月,唐亮夫妇便起诉了南川区第二人民医院,要求赔偿。开庭前,考虑到唐维警也是受害人,遂将其增加为本案共同原告。昨日,因唐维警太小,由代理律师出庭。
开庭前,记者获悉,盗走婴儿的罗远芬被法院依法追加为本案被告,9:15,穿着黄色马甲的她在两名女法警押解下出庭应诉。
法庭上,饶敏律师称,去年11月3日凌晨5点过,刚刚出生3天不到的唐维警便被罗远芬从医院盗走,全家和医院值班护士寻找无果后向警方报案。后来,唐维警被警方找回,和父母团聚。孩子失踪后,周围邻居开始出现流言蜚语。有些人还私下议论,说唐亮和李景丹生的是女孩,唐家重男轻女,故意遗弃孩子,外界的中伤让他们受到了巨大的精神伤害。
医院坚称没有过错
“我们认为,婴儿在医院被盗,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并进行赔偿。”饶敏律师称,医院方作为一家专业医疗机构,接纳李景丹入院待产,医院就有为李景丹母女提供医疗服务和安全保护的义务。然而,唐维警却在医院管理的范围内丢失,医院没对她尽到必要的安全保护义务,以致他们在精神上和物质上都遭受重大损失。因此,唐家三口共同向医院提出12万余元索赔,其中,精神抚慰金10万元。
医院方代理律师则表示,出事后,院方在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并配合警方调查,医院在婴儿被盗一事上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唐维警被盗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侵权人罗远芬来承担。而且,女婴被盗时其家人就在身边,也应承担责任。
盗婴者称医院安保不严
“我知道自己错了”,轮到罗远芬发言时,有些紧张的她先起身行礼。面对唐家提出的索赔,她表示自己愿意赔但没有钱。整个庭审中,罗远芬多次说,要是医院有监控设施,安保工作做得好,她也不会有下手的机会,她认为在这件事情上,医院也有责任。
庭审辩论结束后,唐亮和李景丹表示同意调解,然而被医院方拒绝,此案将择日宣判。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南川区第二人民医院隆化分院,发现该院已经安装上了监控器。
案情回放
女子凌晨潜入医院偷走婴儿
3年前,罗远芬来到南川务工,后来与比她小8岁的当地人周某同居,因多次流产未生育小孩。去年初,罗远芬怀孕,但不幸在9月下旬流产,罗为维持和周的关系,将流产一事隐瞒。去年10月1日,罗远芬见南川区第二人民医院隆化分院没有安装摄像监控装置,便预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