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7日晚上,平塘县青年杨佰刚因为入室盗窃被发现,竟然残忍地将女房东及其儿子杀害;3月16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平塘县公开审理此案。3月23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此案,一审判决杨佰刚死刑。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佰刚入室盗窃被发现后,持刀连杀何某某母子二人,作案手段凶残,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严惩。且被告人杨佰刚曾于2002年犯故意杀人罪,有暴力犯罪前科。
依法一审判决:被告人杨佰刚犯抢劫罪,判处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一审判决被告人杨佰刚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杨某某、何某道、金某美经济损失10万元。
法庭宣判以后,杨佰刚当庭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