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云:为人师,当表也。可身为小学老师的杨某却为师不表、授业不专,竟然在上课期间猥亵其学生。记者3月25日获悉,杨某已被望江县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杨某曾是望江县长岭中心学校某小学一年级101班班主任、语文老师。 2011年6月10日下午,杨某在上课期间,以女生汪某做错题目为由,将其叫到讲台,对汪某进行猥亵。
事发后,办案机关查明,杨某从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以学生做错题目为由,趁将学生叫到讲台或到学生座位指导做题之机,采取摸男生生殖器和女生阴部的方式,先后猥亵其任教班级的学生舒某、杨某、甘某、何某、郑某和饶某等多名男女学生。
新安晚报全媒体记者 蒋六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