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18岁的朱某向同事借钱上网玩游戏遭拒后,涉嫌抢劫对方。记者昨天获悉,朱某因涉嫌抢劫罪已在丰台法院受审,他当庭认罪,并称一定改过自新,不再玩游戏。
去年11月29日,朱某到一家快递公司第一天上班,和小名(化名)做了一天的同事。当晚6时许,他们从单位出来准备一起回家。
检察机关指控,当俩人行至丰台区大红门久敬庄渔场大院北侧小树林内时,朱某提出向小名借钱玩网络游戏。小名说没钱,但朱某知道小名当日凌晨刚从老板那拿到工钱,遂对小名进行言语威胁和殴打,并将小名手中的钱包抢走,内有现金1321元。在小名提出其没钱回家时,他还给小名100元。后小名报警。
朱某抢到钱后到网吧玩网络游戏。回家后,他得知公安机关在找他,即于去年12月1日投案。案发后,朱某的亲属退还了小名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小名的谅解。
法庭上,朱某认罪,称不再玩游戏。
此案没有当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