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一名女子受伤后,民警接警后没有送其救治,仅交给镇民政办处置,而民政办却将其拉至太和县遗弃。 3月19日,记者从涡阳县有关部门获悉,此案中相关警员和民政办工作人员,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3月12日17时56分,涡阳县公安局高公派出所接“110”指令:涡阳县高公镇北前李村路边沟里躺着一名女子。高公派出所接警后,值班民警赶到现场,经初步查看,认为此女子系被遗弃人员,遂向带班所长张某某汇报后,移交高公镇民政办处理。当晚,镇民政办将该女拉到太和县弃于二郎乡境内。 3月13日17时,涡阳县公安局接到太和警方通报后,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汇报,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查和调查访问工作,并安排一位副局长赶到太和县人民医院看望伤者。经查,伤者名叫武某某,女,18岁,涡阳县高公镇武营行政村武营自然村人。
涡阳县委、县政府接县公安局报告后高度重视,成立了案件处理领导小组,责成县分管负责人组织县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和高公镇等单位成立调查组,全面展开调查和处置工作。涡阳县委、县政府要求各成员单位:一要竭尽全力做好受害人的救治工作,救治费用由县统筹解决;二要成立专案组全力尽快侦破此案;三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失职渎职者认真查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绝不姑息;四是县分管负责人要带领相关单位负责人赴太和人民医院,做好受害人家属的慰问安抚工作;五是责成公安、民政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并对公安系统干警队伍进行作风纪律整顿。
目前,高公派出所所长张某某、干警姜某某、王某某,高公镇民政办主任周某某等4人,已被涡阳县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其中姜某某、王某某、周某某3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张某某被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侦破中。(记者 武长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