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武新)打着帮人调进电力部门转成正式工等“幌子”,小伙儿赵晟骗取13名被害人共计420余万元,记者昨日获悉,市一中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据检方指控,2008年2月至2010年11月期间,赵晟私刻北京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等多家单位的印章,以调动工作、分配住房、补交住房公积金等各种名义,先后骗取13名被害人共计420余万元。他用骗来的钱租了四五辆轿车,只为自己充门面。
法院认为,赵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民钱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