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鲍艳 杨清惠)随着“80后”在各单位逐渐成为一些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中也出现不少“80后”的面孔。记者今天从北京市一中院获悉,该院通过调研发现,两年来,该院审结的职务犯罪案中,“80后”已经上升到74件。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分析近一两年来已审结的“80后”为犯罪主体的案件发现,“80后”公职犯罪案件共计74件,占公职犯罪案件的2.5%。其中挪用犯罪37件、贪污犯罪15件、受贿犯罪15件、渎职犯罪7件;从犯罪分子的文化水平看,硕士研究生2人,大学本科34人,大专14人,高中11人,中专13人;犯罪分子在原单位主要担任基层部门主管、业务员等职务;犯罪数额总计人民币2000万余元,个案犯罪数额从数千元到数百万元不等。以上数据表明,当前公职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80后”青年逐渐成为该类犯罪的重要组成群体,且呈现出入职时间短、文化程度高、职责权限小、涉案金额大等特点,需要引起社会高度重视。
在该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宋某年仅28岁,原系某出版社发行部发行主管。他多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制作虚假“已开单未回款统计表”,擅自将该社价值860余万元的图书,以明显低于出版社规定的折扣价出售,并将所获赃款310余万元据为己有。宋某截留这些公款后,除了个人消费外,还为同时交往的两个女朋友购买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