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3月16日讯(李浩 薛艳梅)朋友落难该帮忙,三人好心帮倒忙,助长犯罪实不该,害人害己入牢房。近日,广平县人民检察院以窝藏罪对法律意识淡薄的刘某、王某、杜某三人依法提起公诉。
2011年8月24日上午11时许,杨某在广平县江南苑建筑工地上因琐事与工友打架,把人打成重伤后逃跑。案发后,杨某找到工地老板杜某、刘某向其借钱,杜某先是劝他在外边躲几天,并让杨某找个人去和打伤的工友协商,赔偿人家的医药费,然后从兜里掏出100元现金给他。当日晚上,杨某跑到同学王某家中,告诉王某上午把人打伤的事,表明要在这躲一晚上,王某碍于同学情面就让杨某在家住了一晚上。刘某当晚得知杨某在其同学王某家时,就到王某家中,当场把兜里500元现金给杨某,让其出去躲躲。王某第二天早上5点钟骑电动车偷偷把杨某送到309国道吕营路口,杨某乘坐长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