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上海3月1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上海法院对“浦东机场刺母案”二审维持原判。
去年3月31日晚八点半左右,汪某为了向母亲顾某索要在日本留学所需学费、生活费,搭乘飞机从日本东京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在机场,汪某与前去接机的母亲顾某因上述费用问题产生争执,当顾某明确表示已经没有财力再供汪某继续在日本留学时,汪某从随身携带的背包内拿出防身用的两把尖刀,对其母顾某的头部、手臂、腹部和背部进行砍、刺,造成顾某身受重伤。
汪某在逃离现场时被民警抓获,但经司法鉴定,汪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应评定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受审能力。去年10月3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汪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鉴于本案事实清楚,一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上海一中院今天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