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武新)女保洁员金某在做保洁时,偷走了雇主的一枚钻戒。昨天,丰台法院开审此案。
2011年11月8日下午,金某在丰台一小区的雇主家中干活时,盗窃雇主的一枚钻石戒指,经鉴定价值19万余元。在庭审中,被告人金某交代说,事发当天,她在二楼卧室擦一个床头柜时,看见一枚戒指,她害怕丢了,就拿着戒指放进雇主在卫生间里的一个书包里。后来,雇主发现戒指丢了。“我真没想偷走戒指。”金某辩解说。她还跟雇主说,让对方好好找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