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案男子被核准执行死刑
3月5日,记者从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李建平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被判处死刑。2010年6月26日晚,天水市麦积区道北宝兰南院一巷口,年仅7岁的幼女小敏(化名)玩耍时,被47岁的男子李建平骗到家中奸杀后,半夜将尸体扔到巷道边。
案发后麦积公安分局仅用一天多时间就将凶手抓获。宣判后,李建平提出上诉,省高院依法开庭审理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并报请最高院核准。
经复核确认,最高法依法核准对李建平执行死刑。(兰州晚报 哈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