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3月8日电(记者王文锋、实习生胡诗琪)今天是三八妇女节,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统计数据:6年间深圳女性犯罪由2006年的7%上升到了2012年的9%,犯罪数量由1400人增至2200人。女性犯罪有严重化趋势,涉案罪名较为集中,共同犯罪特征明显。
对此,检察官们建议,社会应多给予女性犯罪人员人文关怀,帮助她们重新回归正常生活,防止其再次犯罪。
女性犯罪率已超9%,贩毒尤其值得关注
据统计,深圳市因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人员中,2006年至2008年,女性所占比例比较稳定,约7%左右;2009年女性所占比例已近8%,而2010年至2011年,女性所占比例已超过9%。
2006年至2008年,深圳市检察机关每年提起公诉的女性涉嫌犯罪人员约1400人,而2009年已上升至近1800人,2010年至2011年连续两年均为2200人左右。深圳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处法学博士黄勇表示,“女性贩卖毒品罪尤值得关注,2006年至2008年,深圳市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而提起公诉的女性每年大约200人左右,2009年上升到349人,2010年上升到435人,2011年再次上升到502人,占了2011年女性涉嫌犯罪被提起公诉总人数的近1/4。女性贩毒案件也是伴随着同期贩毒案件的上升而上升。另外,非法经营罪、诈骗罪也占了一定比例。”
共同犯罪为主,感情和物质诱惑是主因
据了解,女性罪犯以贩卖毒品罪、盗窃罪,组织、强迫卖淫罪,非法经营罪等共同犯罪为主,主要因为女性经济不独立而易受感情牵制,被他人利用,在贩卖毒品、诈骗、走私等共同犯罪中,容易成为从犯。而被物质所诱惑、贪图享受、希望不劳而获则是女性犯罪的另一原因。
在共同犯罪中,女性会利用自身条件的便利,如色诱抢劫、组织、强迫卖淫等;而独立作案的女性则集中利用POS机套现、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非法销售炒股软件等形式来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少女犯罪数量同样有所增加。据介绍,从2009年至2011年,深圳市共有19名未成年女性因为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且罪名呈现多样化,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诈骗、贩卖毒品、非法经营、组织卖淫、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等均有体现。
这与一些未成年少女过早走入社会有很大的关系。“未成年女性犯罪是最让人痛心的。”深圳市检察院女检察官王静波表示,“张某一个小姑娘13岁便离家出走,交了男朋友,过早混迹于社会,出入于一些复杂场所。有一天在溜冰场被其他男孩子调戏,于是喊来男朋友一帮人持刀具过来帮忙,结果却将对方伤害致死。这些小孩大都是独生子女,父母都四五十岁了,一宗案件毁了多个家庭,这让她们的父母情何以堪!”
“这些孩子往往接受的教育不够、家庭关怀不足,自我管理意识缺乏,甚至还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一旦缺乏正确的引导,很容易被人误导、唆使、甚至利用。” 深圳市检察院余宏文检察官分析道。
完善社会保障,促进女性独立,多给人文关怀
办案检察官们普遍反映,作为弱势群体的女性,自身的权益本身就易受到侵害,特别是在女性缺乏谋生技能、缺少感情依靠的时候。而复杂的社会环境、不良的社会风气,常易成为促使她们走上犯罪道路的推手。在深圳这座移民城市,当感情生活受到威胁时,她们没有更多的途径保护自己,一旦感情用事,有的就会选择很极端的方式来处理。
“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应进一步完善,让女性都能做到自立、自尊、自爱、自强,尽量使她们都有特长,都能经济独立,都能适应这个时代和社会。要多开展些普法活动,让女性学会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余宏文说。
检察官王静波则从女性的角度出发,认为社会和家庭都应该给予女性犯罪人员关爱。“婚姻及家庭的幸福,对一个女性而言,至关重要。社会、家庭多关爱她们,也就能反过来促进社会和家庭的温暖、稳定。”
对于正在服刑和刑满释放的女性犯罪人员,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科副科长肖宇连则提出,“监管场所要对服刑女性多打‘亲情牌’和‘温情牌’,开展多种多样的亲情帮教活动。对于刑满释放的女性人员,社会、亲朋、家庭要以宽容的态度接纳她,帮助她解决就业问题,使她们尽快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这样才能避免他们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