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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没交钱 父亲去世被阻治丧

当前位置: 首页>要闻 >   发布时间:2012-04-07 18:18:05  来源:互联网

因为一笔公路集资款,忠县村民刘召全打了两年官司。2010年8月,他父亲去世,但是村干部却以他家没有交修路集资款为名,将新修的公路用大石头堵上,拒绝前去吊唁他父亲的人通过。感觉自己被伤害了,刘召全于是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赔偿他精神抚慰金2万元,并判令村委会干部赔礼道歉。法院一审判决他胜诉,而二审又判决他败诉。近日,刘召全向市二中院提出申诉,要求再审。

回家奔丧被催交修路钱

2010年8月11日,在外打工的忠县汝溪镇三河村村民刘召全接到家人通知,父亲因病去世。得知消息后,刘召全立即叫上同样在外打工的妹妹,一起赶回老家给父亲办理后事。

同年8月13日,得知刘召全等人已经回家来奔丧,三河村村支书蒋志林、村委会主任刘长应便一起上门去收取刘家拖欠已久的公路集资款。“父亲名下900元,还有大哥名下510元”,刘召全说,村干部来了之后,态度强硬地要求他交清欠款,“否则就强行阻断村公路、不让治丧车辆及奔丧人员通过”。

原来,2010年年初,该村开村民大会,决定将村里到镇上的乡村公路路面硬化,每户村民需要出钱。“我们全家八口人,6个人在外面打工,只有父亲和哥哥在家,我不是很清楚这些事情”,刘召全说,所以当时他提出办完丧事后再与村里结算,但村干部坚决不同意。

收款不成村干部封路

同年8月14日,村支书蒋志林等人便组织人用大石头阻断了村里的公路,阻止前去刘家吊唁的亲友、车辆通行,致使奔丧车辆和治丧人员无法出入。

“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多次肩挑背扛把借来的桌凳、乐器和治丧用品从崎岖小道运到家里,结果让父亲的出葬日期推迟了两天”,刘召全说,村干部的做法不但给他家里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也是对死去父亲的不尊重,伤害了他们的感情。

昨日,三河村村支书蒋志林在电话中表示,确实曾组织人员用石头封路,但“那是职务行为,其目的是为了刘召全一家尽快交拖欠村上的钱”,蒋志林说,2010年,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一致通过了集资修路实施方案,并张榜公示,说清楚了村民需要出一定的费用。但是刘召全等人却在知情的情况下拒不交纳,“而按该实施方案,未交公路修建集资款的人,就不能享受公路带来的利益”。

打官司索要精神抚慰金

去年4月28日,刘召全等几兄妹将忠县汝溪镇三河村村委会及支书、村委会主任告上法院,诉称堵路行为直接给他们造成了1.371万元的经济损失,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当地媒体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

忠县法院一审时认为,刘召全父亲去世后,村委会作为基层组织本应提供方便,结果却阻断公路不让治丧的车辆通行,给原告方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和精神损害。最后法院一审判决,村委会应当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000元。

对此,村干部不服,上诉至市二中院。经审理,市二中院认为,刘召全等人没有明确证据证明自己的人格权利受到伤害,并且在之前村里集体通过的修路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没有出资者无权使用公路。据此,市二中院终审判决,驳回刘召全等人在一审中的诉讼请求。

近日,刘召全等人向市二中院提出申诉,要求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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