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陆慧 通讯员 韩根南
晚报讯 原居住在本市大宁路的庞女士,知道了丈夫胡某为“小三”徐莉购买一套商品住宅,将丈夫和“小三”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返还属于自己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1329350.5元。日前,闸北法院做出支持庞女士诉讼请求的判决。
庞女士与胡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95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2009年6月左右,胡某与徐莉之间经常往来。 2010年3月,胡某从招商银行转账支付了购买房屋的定金20000元。 4月,胡某和徐莉与上海某置业公司签订了《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