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记者从芝罘区检察院获悉,烟台市首例开设赌场案宣判,陶某等15个涉案人员均被判刑,由于牵头开设赌场的陶某拒不认罪,法院依法对其从重处罚。各方证据显示,扣除掉工人工资等花销后,该赌场在两个多月的时间内共非法获利约800多万元。
案发
偏僻仓库出入高档轿车,原来有人开赌场
2010年10月底,龙口市一处偏远的养殖场仓库突然变得热闹起来。每到半夜,这里车来车往,来自龙口及周边县市的高档轿车停满了养殖场大院,直到早上才逐渐散去。
白天紧闭大门,晚上车来人往,偏远的仓库一直热闹了两个多月,住在周围的村民开始注意起来,有人进行了举报。2011年1月10日,烟台市公安局的民警突入仓库,百家乐牌桌前坐着的企业高管等各色人物惊慌失措,20名参赌人员和19名赌场工作人员被抓,3名赌场老板随后落网。
被抓的赌场老板高某很明白,赌场在一个地方干长了,就容易引人注意,但由于仓库位置偏僻,又能赚大钱,他们干了两个多月后没舍得搬走。
能赚多少钱?高某对警方交待,赌场是三人合伙开的,他和一个朋友拿4成利润,另一人拿6成利润,拿4成利润的人从赌场提走了340万元,两个多月赚数百万元,听起来简直像做梦。
芝罘区办案检察官说,各方证据显示,这间赌场每天能抽成10多万元,在两个多月的总收入约为800多万元,数千万元的现金曾在牌桌上流动。
调查
当地“赌王”是老板,赌场分工很明确
随着警方侦查工作的展开,赌场背后的关系图逐渐浮出水面。该赌场共有三名老板,他们各有分工:在烟台赌博行业“德高望重”的陶某负责经营赌场,龙口人高某负责提供场地和协调关系,自称“在省警界有关系”的刘某负责疏通关系。陶某获得赌场收益的6成,高某和刘某获得4成。
法院资料显示,陶某,50多岁,芝罘区人,现在是一家公司的董事长。年轻时曾被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出狱后曾到澳门干过赌博生意,回到烟台后曾多次开设赌场。多名被抓的嫌疑人称,陶某在烟台赌博行业“德高望重”,赌徒听说是他开设的赌场都很放心。
2009年4月,芝罘区一家大酒店内的赌场被公安机关查处,赌场工作人员被抓。陶某派人找到龙口人高某,希望能利用高某的关系”摆平“此事,并提出合办赌场的主意。
一年后,陶某、高某和自称“在省警界有关系”的刘某三人,在龙口市村庄、宾馆、别墅等多处开设赌场,但都因为害怕引人注意,每一处的开设时间都不超过10天。2010年10月底,直到找到那处偏远的养殖场仓库,该赌场再次开张,一直经营到被公安机关查处。
为防不测,陶某很少到赌场来,而是遥控手下进行经营。赌场还做了精细的分工,有人负责监督牌手发牌,有人负责收取运送赌资,有人负责在赌场大门望风,有人负责出售兑换筹码等。一名在赌场看门的嫌疑人供述,赌场只允许熟人进入,如果他不认识,需要请示赌场负责人才能放人进去。如果来了警察,要尽快通知赌场内的人逃跑。
延伸
为寻找“保护伞” 曾被诈骗150万元
据办案检察官称,多年来从事赌博行业的陶某明白,必须找到靠山,否则赌场开不稳当。陶某找到自称“在省警界有关系”的刘某后,才放心在龙口开起赌场。
为了检验刘某的“省里关系”是否牢靠,陶某曾让刘某出面“摆平”一桩旧案。刘某随后取得了陶某的信任,成为他们的靠山。
不过这个靠山并不稳当,赌场被公安机关查处后,陶某让刘某赶快摆平此事,先前牛气的刘某这时候也没辙了。先后共收到180余万元赃款的刘某说,他并不认识省公安机关的人,也没有办法摆平这件事,陶某只好另寻他人。
2011年1月中旬,陶某经朋友介绍,找到了一位北京所谓的“大人物”,他先后分3次送上150万元,不过这些钱最终打了水漂。经公安机关侦查,证实陶某为跑关系被人诈骗150万元。
2011年4月4日,龙口人高某被抓获归案;当年4月13日,刘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当年5月份,陶某被抓获归案。赌场三个老板至此全部落网。
结果
嫌疑人拒不认罪 被从重量刑
由于案情重大、复杂,芝罘区检察院三次延长办案期限,最终形成的审查报告达98页。2011年12月份,芝罘区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15名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办案检察官说,陶某在审讯中拒不承认参与开设赌场,但高某、刘某等嫌疑人否定了陶某的供述。陶某在庭审时仍拒不认罪,法院依法对其从重处罚。刘某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上缴非法获利的赃款,认罪态度好,法院最终对其从轻处罚。
今年1月份,芝罘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开设赌场罪判处陶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以开设赌场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余12人也分别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