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中级法院获悉,该院二审维持原判,以诈骗罪判处“婚托”张斌有期徒刑10年。
2009年6月,被告人张斌化名“张雨雷”到深圳罗湖区某婚介所做“托”,并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开立了账户。
2009年12月底,被害人李女士在报纸上看到征婚广告后来到该婚介所,张斌冒充征婚男子与李女士交往,向李女士谎称自己做建材生意,在深圳有房产,交往后又欺骗要与李女士结婚。在取得李女士信任后,张斌以公司资金周转不过来、材料被海关扣押、与李女士结婚装修房子等借口向李女士借钱。后,李女士分别五次向张斌汇款85万元。诈骗成功后,张斌“人间蒸发”,并将赃款非法占为己有,用20万元赃款为儿子办理出国读书,用40万元赃款购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