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5月26日至31日,在北京开往莫斯科的国际列车上,先后有4伙歹徒对乘客实施抢劫、强奸和伤害。19年前,中俄列车大劫案震惊世人。
今天上午,当年的犯罪团伙成员、被告人邵迅在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接受一审宣判。法院以抢劫罪从轻判处邵迅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8万余元。
境外抢劫败露,逃到寺院被拒之门外
据悉,上海人邵迅原本是去俄罗斯经商的,后来却参与到朱兴金、苗炳林等抢劫团伙中,于1993年在俄罗斯莫斯科市多次进行抢劫。
1993年6月,中国警方成立了打击国际列车犯罪团伙专案组,仅用半年多的时间就成功瓦解了朱兴金等四大国际列车犯罪团伙,破获了一批中国人在境外侵害中国人的案件。
在侦破过程中,民警曾到邵迅的上海家中找他,他非常警觉,知道在莫斯科参与抢劫的事已经败露,立即出逃。
邵迅被抓后供称,在逃期间他曾在安徽一个寺院准备出家,因为寺院不收留,就通过多种途径去了香港,之后从香港回到深圳,经营过酒楼和美容院。2010年,邵迅来到广西经营一家滋补品公司。
怕人敲门,改姓更名“漂白”身份
因为在莫斯科抢劫时,邵迅总是冒充熟人敲门或者按门铃,所以逃亡期间他无论住在哪里,都是最怕别人敲自家的门,以至于家里都不装门铃。
2006年,为逃避抓捕,邵迅借着广东省增城市城市扩容的机会,改名为林永海,办理了新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漂白”了自己的身份。
此后,邵迅以林永海的身份工作、生活,甚至娶妻生子。他认为事情已经过了很多年,公安机关不会再抓他了,却没想到早在1993年7月他就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002年6月被公安机关上网通缉。
2011年8月28日,北京铁路警方根据线索,赶赴南宁市将邵迅抓获。
受审认罪,称在逃期间经常忏悔
2012年1月10日,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邵迅抢劫一案。庭审中,邵迅对被控的涉案事实基本不持异议,并表示在逃期间经常忏悔,愿意赎罪。
邵迅的辩护律师亦认可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但提出邵迅具有认罪态度好、积极从事公益事业等从轻量刑情节,希望法院对邵迅从轻处罚。
据法院查明,1993年1月至5月间,被告人邵迅伙同朱兴金、苗炳林等人,在莫斯科市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中国公民的财物。邵迅共参与抢劫十次,劫得2.1万余美金、7600余元人民币、50余万卢布,还有金戒指、金项链、手表等物品。法院审理期间,邵迅主动退赔人民币1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邵迅多次伙同他人,在莫斯科市以暴力、胁迫的方法劫取中国公民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邵迅认罪态度较好,且到案后能够主动进行退赔,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本报北京2月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