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将旅行社告上法庭求偿24万,但一审二审均被驳回请求
(记者 魏徽徽 见习记者 何小敏) 63岁老人李某成参加了旅行社组织的清远天子山一日游,不料爬山途中晕倒 ,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将旅行社告上法庭,求偿24万,但一审二审,请求均被驳回。
2010年9月29日,广州人李某成和老伴一起参加了由某旅行社组织的清远天子山一日游,在观景台凉亭下休息时,李某成突然晕倒,头部受撞击致前额流血,后来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的笔录证实,李某成生前患有心脏病。
事发后,旅行社支付了李某成殓葬费10000元,相关保险公司也已支付了意外死亡保险赔偿金10万元。但李某成家属认为,旅行社工作人员明知他年老,腿脚不方便,没有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于是将旅行社告上法庭,求偿24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登山过程中,导游和团友曾劝阻李某成,但他并没有听从,继续登山。法院认为,李某成在患有心脏病的情况下自行决定登山,且之前并没有告知旅行社自己的身体状况,因此,其晕倒猝死的事故是自身原因所致。据此,一审法院驳回了李某成家属的诉讼请求。
李某成家属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观景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