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大正)南方日报记者今日从茂名市政法部门获悉,写遗书维权的茂名市外事侨务局的科级公务员朱国瑜被砍伤一案已于1月17日宣判,李江杰、黄毅、陆太当等6名行凶者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两年八个月至两年不等的刑期。除此之外,6名行凶者还被判共同赔偿朱国瑜医药费、精神赔偿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5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