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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1800元买2800万条信息判2年半

当前位置: 首页>要闻 >   发布时间:2012-04-07 19:20:23  来源:互联网 访问:

在展销会上花1800元,王涛买来一个存有280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移动硬盘,其中包括20名浙江亿万富翁的详细资料。

今日上午,丰台法院对8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进行集中宣判,王涛因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丰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另外7名被告人也分别获刑。

最大买主称“判重了”要上诉

上午9时30分,8名被告人被带进法庭,其中有2名是女性,走在最前面的是王涛。8名被告人在获取公民信息后,有的在网上买卖,有的则像王涛一样,在自己开的公司里按信息打电话推销商品。

听到自己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后,王涛笑了。

“拿了2800万条别人的信息才判了这么点儿刑,真够幸运的。”一名被告人的家属小声说。

与王涛相反,两名女被告人听到自己被判刑都哭了。

宣判后,王涛明确表示将上诉,“判得太重了。”他说。

非法获取公民信息判刑情况

姓名 性别 非法获取信息(条) 刑期及罚金

王涛 男 2800万 有期徒刑2年6个月 罚金3万元

赵鹏 男 超过1000万 有期徒刑2年 罚金2万元

王家浩 男 超过1000万 有期徒刑1年9个月 罚金15000元

杜国涛 男 20万 有期徒刑1年 罚金1万元

高鹏 女 6万 有期徒刑9个月 罚金6000元

董轶英 女 4万 有期徒刑7个月 罚金5000元

郑良波 男 2.6万 拘役5个月 罚金5000元

李川 男 1万 拘役5个月 罚金3000元

●法官说法

买卖公民个人信息 空白急需填补

丰台法院承办案件的法官陈岱指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刑罚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名是2009年“刑法修订七”出台后才出现的新罪名,有些人认为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不是犯罪,因此此类犯罪泛滥。

在判刑时,根据获取方式、数量、用途及获利情况综合判断,但是不管获利多少,只要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就是犯罪。刑法规定情节严重追究刑责,可是到底什么情况才算严重,没有具体解释。

陈法官说,由于目前没有公民个人隐私法,买卖公民信息几百条的,大多没有追究刑责。这块空白也造成公民个人信息被随便买卖和泄露,“空白急需填补。”陈法官说。文/记者 洪雪

8名被告人被判刑,公民个人信息最大买主王涛(右一)获刑最重,被判2年半

摄/记者 曹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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