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动机
在政府部门的行政事务、企事业单位的日常事务中,人们经常会遇到“会议纪要”这种形式的公文。会议纪要上通常记录和处理了许多重要事情,但在会议纪要执行的过程中,也常常会产生分歧意见,形成纠纷甚至引发诉讼。江西省南昌市政府的一份会议纪要就引发了此类问题。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界定“会议纪要”的法律属性?《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就南昌市这起因会议纪要引发的法律纠纷进行了调查。
□特别调查
本报记者杜晓
江西省南昌市一家企业在按照政府会议纪要决定的事项纳税后,被税务部门认定为偷税。这家企业对税务部门的处理意见不服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事在当地引发了关于政府会议纪要决定事项法律性质的争议。
企业根据会议纪要纳税
LCOS,中文名称液晶覆硅,是民营企业江西鸿源数显科技有限公司掌握的一项高新技术。
在鸿源数显位于南昌经济开发区的厂房内,该公司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2001年,该公司落户南昌时,江西省、南昌市两级政府承诺拨出200亩地,用于国内外科研人员及企业职工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和对项目的支持。土地的落实由于各种人为因素,到2006年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