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海南1月15日电(记者 李轩甫 通讯员 苏桂除)海口一位年轻妈妈坐摩的上班,路遇便衣执法无辜身亡,家属状告海口市运管处索赔百万一案近日有了新进展,海口市中级法院1月9日作出终审判决,海口市运管处应赔偿受害人家属28.7万多元。
2009年11月26日早上,年轻妈妈潘安康像往常一样,坐着摩的赶往工作单位。当天早上8时20分许,载着她的摩的行驶至海口滨海大道与世贸东路交界处时,协管员钟晓突然冲出来查车,摩的司机慌了手脚,潘安康从后座摔了下来,正好被行驶来的货车从头部碾压过去……一个幸福的家庭瞬间碎落在车轮下。
事后,潘安康一家一直要求交通部门作出较为满意的赔偿。但是,几经庭审,潘安康离开近两年,家属仍然没有得到满意的赔偿。
摩的司机已于2010年5月28日被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判处有一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查车协管员钟晓在2010年被批捕。
据潘安康的丈夫冯先生透露,他日前刚刚接到这份行政赔偿终审判决书,但他最关心的是协警刑事一审被判免于刑事处罚,能否改判的问题。对于行政诉讼的二审判决,他对此结果并不满意,冯先生将和岳父岳母及2岁的儿子,一起采取申诉等方式继续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