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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多岁女子自称三十出头 与8名男子领取结婚证

当前位置: 首页>要闻 >   发布时间:2012-04-07 19:25:18  来源:互联网 访问:

两年前的岁末,山东省肥城市村民张某结婚没几天,“新娘”竟然神秘失踪了,直到2011年12月24日,“新娘”李丽萍(化名刘艳虹)被肥城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张某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

2010年年底,经人介绍,张某与一名叫刘艳虹的女子相识。张某对这名俊俏的女子非常满意。

过了几天,刘艳虹来到了张某家,同时还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说想立刻跟张某去领结婚证。一看刘艳虹拿出了“真”的证件,当天,张某便与刘艳虹去领了证。

婚后第四天,刘艳虹提出想回老家去看看自己的母亲,张某提出与她一起拜访“岳母”,但刘艳虹说母亲并不知道自己结婚的事,这次回去先给母亲透个底,过几天就回来。走时刘艳虹随身带走了1万多元彩礼钱。

过了几天,刘艳虹还没有回来。张某打电话,她先说过几天就回家,后来就干脆不接电话。

又过了十几天,刘艳虹给张某打来电话,说在自己准备回肥城前,接到了远在东北哥哥的电话,得知自己的父亲生病了,就赶到了东北,并称自己的钱都为父亲支付了医药费,连回去的车票都买不起了,想让张某给自己打点钱。

听到这话,张某感觉自己之前的担心有点多余,便按照刘艳虹提供的账户,给她打过去了2000元钱。然而,钱打过去之后,刘艳虹再也没有了音讯。张某再给她打电话,手机竟然停机了,于是张某到派出所报了案。

刘艳虹最终被抓获归案。根据刘的供述,警方找到了她的相关户籍信息,户籍上的照片也是刘艳虹本人。但侦查员却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断定刘艳虹并不是她的真实身份。

这最终得到了证实。刘艳虹的真名叫李丽萍,自称三十出头的她已经四十有余,孩子也已将近20岁。为了能够在行骗中不被人发现,多年前,她找人办理了刘艳虹的假“户口”,并领取了身份证和户口本。自2005年至2010年间,李丽萍用刘艳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先后与8名男子领取了结婚证,诈骗金额近10万元。上文所说的张某就是第8名受害者。

检察官问李丽萍“既然是骗钱,为什么敢跟人去领结婚证?”李丽萍说:“我用的是假身份,即便对方发现被骗,我也不会暴露。现在人们对骗婚的越来越警惕,单纯的谈对象、订婚已经很难让人上当受骗了。我想反正能凭着刘艳虹的身份领结婚证,还不如领了结婚证,这样更容易行骗成功。为了不被发现,我都是在不同地方领的结婚证。去领结婚证的时候,工作人员只是看看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根本不知道在外地有没有领取过结婚证。因此同一身份在这个地方领了结婚证并不影响再在另一个地方领。”

办案检察官认为,婚姻诈骗案件之所以会发生,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尚未建立婚姻登记联网制度。目前办理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只能进行形式审查,无法发现申请婚姻登记的双方当事人有无婚姻史、提供的户籍证明是否真实等问题。检察官呼吁,应建立全国性的婚姻登记查询网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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