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国内 国际 财经 娱乐 明星 八卦 综艺 时尚 体育 房产 汽车 科技 生活 旅游 健康 热点 图片

店门贴小偷行窃截屏图 律师称涉嫌侵权

当前位置: 首页>要闻 >   发布时间:2012-04-07 19:27:17  来源:互联网 访问:

本报讯(见习记者 肖祥丹)“亲爱的小偷老弟新年好……希望你今年苦练技能,欢迎下次光临。”这是昨日出现在朝天门某商场电器行门口的一封公开信,同时门口还贴有一男子盗窃手机的视频截图。原来,1月5日,该店老板在桌上的手机被人偷走,不过监控拍下了小偷行窃的过程。

男子趁乱偷走手机

店老板姓朱,他称1月5日上午店内生意特好,看到两名店员忙不过来,他遂来到柜台前招呼生意,手机就顺手放在办公桌上,柜台和办公桌是挨着的。10分钟后,一回头发现放在桌上的手机不见了。

6日一大早,朱先生调出店内监控录像显示:当天11:45,一名穿灰衣的年轻男子进入店内后,从兜里摸出手机佯装打电话,悄悄靠近办公桌,乘大家不注意时,将手机放入裤袋里转身走了。让朱先生感觉好气又好笑的是,男子佯装打电话的过程中,嘴一直闭着,没说一句话。

贴照片为警醒小偷

朱先生说,手机虽然只花了两千元买下,但里面有一些重要资料。他将视频截图打印出来贴在门上,还写下了一封给小偷的信一并贴在门口。昨天,记者看到信中写到:“亲爱的小偷老弟、新年好……虽然你本次作业非常成功,但你表演也有不足之处,希望你今年苦练技能,欢迎下次光临。”

朱先生说,他这样做一是想给该男子提个醒,别再做傻事,二是给其余商家、顾客也提个醒,要照看好自己的东西。目前,朱老板已向派出所报案。

擅贴照片涉嫌侵权

昨天,记者在朱先生店门口发现,两个出入口柱子上分别贴有这封图文并茂的信。不少市民经过店门均会停留片刻,市民周女士认为,这会让那名男子“知耻而退”。市民王先生则表示,对方再有过错,店家也不应把对方照片公布出来。

昨天,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贺天强称,店家擅自把对方的照片公之于众,还明称其是小偷,等于自己当法官为事件定性,这样的行为可能涉嫌侵害当事人的名誉权。

首页 | 要闻 | 财经 | 娱乐 | 汽车 | 时尚 | 房产 | 健康 | 科技 | 国内 | 体育 | 国际 | 明星 | 八卦 | 综艺 | 旅游 | 生活 | 热点 | 图片
  • Copyright © 201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http://www.zxwnews.com
    欢迎广大网友来本网站投稿,网站内容来自于互联网或网友提供 客服QQ:268521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