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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网恋“女友”100元卖给“皮条客”

当前位置: 首页>要闻 >   发布时间:2012-04-07 19:42:26  来源:互联网 访问:

新疆网讯讯(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刘文欣)21岁雪儿在网上偶遇一帅哥,两人聊得火热,很快相约见面,“一见钟情”成为恋人。未曾想,男友竟以100元的价格将雪儿“卖”给了一个皮条客,雪儿被强迫卖淫,直至一年半后被警方解救。

12月21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该案破获后,强迫雪儿等女孩从事卖淫活动的皮条客李某已另案处理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雪儿“男友”林涛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8年7月,18岁的雪儿在某中专上学,她认识了自称林涛的网友,双方网聊时,林涛提出请客。两人见面,雪儿觉得林涛挺帅很大方,做了他的女友。

林涛其实没有正当职业,且在三年前因犯抢劫罪被判缓刑,尚在缓刑期内。随后,林涛便将雪儿带到一个大盘鸡店与李某见面,吃饭过程中,林涛对雪儿说:“你和李哥的妹妹一起到KTV上班吧,我晚上来接你。”雪儿没有反对,李某给了林涛100元。随后的日子雪儿被带到各大酒店KTV坐台。2010年初,雪儿等人被解救,李某被判刑。今年9月5日,林涛被检察机关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组织卖淫犯罪活动中,林涛协助的行为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林涛此前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元。林涛在缓刑期间犯新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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