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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八旬老汉财迷心窍参与贩卖男婴

当前位置: 首页>要闻 >   发布时间:2012-04-07 19:46:22  来源:互联网 访问:

□本报记者郭宏鹏黄辉

“宝宝,笑一个,救你的警察叔叔看你来了。”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跟随民警来到江西省瑞金市社会福利院,保育员李兰香不停地逗着襁褓中被拐获救的男婴。

这名出生刚7个月的男婴进福利院后取名美泉。他是江西省警方参与公安部督办“2011·8·30”特大拐卖儿童专案集中行动解救出的4名儿童之一。

近日,“2011·5·5”和“2011·8·30”两起部督特大拐卖儿童专案统一行动在福建、江西等10省集中收网。在江西,警方在赣州瑞金市和宁都县共抓获17名犯罪嫌疑人,成功解救4名被拐男婴。

据警方介绍,这4名男婴“卖”出的价格大概在4万至5万元左右,每个参与介绍的人都能获取3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好处费。

男婴美泉即是今年4月被卖到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的,买主是一名姓丁的农村老人,他买下金美泉的目的是给结婚十多年没有生小孩的儿子“延续香火”。

为老丁牵线的是九堡镇密溪村67岁的罗广强,他带着老丁来到福建省宁化县石壁乡,以3.8万元的价格买得当时刚出生20多天的美泉。罗广强和参与贩卖的几名犯罪嫌疑人各得到500元的介绍费。

而另一名男婴则是“订单买卖”。今年年初,瑞金市九堡镇堑下村一村民对外表示想要一名男孩,姑姑刘小娟于是“热心”帮忙,并告诉了罗广强。今年8月,罗广强等人得知宁都县女子杨英手中有一名男婴出售。最终,买家以4万元的价格得到了这名男婴,罗广强等人各得600元介绍费。

江西省公安厅刑警总队重大案处政委易宾贵告诉记者,该拐卖儿童团伙有两个特点,一是大多数人一直以做媒为生,是赣南农村的“媒公”、“媒婆”;二是文化程度较低,且多为农村老年人,17名犯罪嫌疑人中有11人超过60岁,其中最大的竟达83岁。

宁都县石上镇江北背村的李生根今年83岁,为了获取300元的介绍费,这次也成了拐卖儿童链条中的一环。参与案件侦破的宁都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情报中队长邓明山告诉记者,老李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以为帮人介绍是在做“好事”,他和其他犯罪嫌疑人在物色买家时,均把被拐男婴称为“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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