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森林公安分局局长驾警车肇事案追踪 所长坚称局长是办案
“江宿怀当晚穿便衣驾警车前往历口镇,是公事还是私事,在继续调查。”昨日,祁门县委常委、县纪检委书记孙水斌告诉记者,这也是重点调查内容之一。
昨日,祁门县历口镇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戴伟回忆了事发当天和江宿怀接触的经过,称江宿怀为办案才赶到历口镇的。
戴伟称,12月6日上午,派出所接到一位匿名者举报,称该镇五一桥的汪某最近可能要贩运野生动物,但没留姓名和联系方式。当天中午,他向江宿怀汇报了此事,江宿怀称晚上带警力支援。
“当天,有多位县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在历口镇开展相关专项整治,晚饭时有2位民警喝酒,副所长汪杰强陪喝了约1两半白酒。”戴伟称,傍晚6 时15分至20分许,江宿怀局长一人驾警车来到该所。
“局长怎么一人来了,连个民警也没带?”戴伟称对此也纳闷,他就安排汪杰强陪同江宿怀一起前往该镇五一桥、彭龙等沿线公路巡查。
纪检委调查暂无结论
“江宿怀当晚驾驶警车的过程、事实,还需查清。”孙水斌称,目前尚无调查结论。
记者从祁门县森林公安分局获悉,查处野生动物贩运、偷猎等案件,如接到举报或报案的,须在“接警登记簿”登记报警记录,了解清楚案情。但纪检部门核查,该举报未按规定当场做“接警记录登记”,目前仍在查找这个匿名举报人。此外,普通治安案件由基层森林公安派出所办理即可,大要案则上报分局,其中治安案件由治安科室协调或主办,刑事案件由刑侦大队协调或主办。办案时,严禁民警酒后执法,要穿警服。
“局领导也可能亲自办案,一般都是大要案。可江宿怀当晚也不知道要查的人贩运什么野生保护动物,且明知夜里要办案,为何还穿便服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