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12月16日电 (梁婷)重庆一交通辅警在路面疏导交通时被不服管理的货车司机碾死。16日,肇事司机被当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1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2011年8月发生在重庆市高新区的交通辅警被碾死一案宣判,被告人年安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8月30日17时许,年安平驾驶载有货物的晋M63370的柳特神力牌货车行驶至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大道往成渝高速路方向匝道口时,不按交通标示路线行驶,也不服从现场交通辅警李代福(被害人,男,1966年生)的指挥,强行驶入成渝高速路方向匝道。
此后李代福追上年安平驾驶的货车,欲阻止年安平驾驶的货车继续前行,其间李代福身体与货车右前、外侧接触并与货车一起前行。年安平通过该车右前圆形反光镜看见李代福在该车右前角与车身接触并一同行进时,为摆脱李代福的阻拦,年安平无视李代福的生命安全,仍继续驾车前进,导致李代福被该车碾压死亡。
事发后,被告人年安平在现场拨打110电话报警,民警即赶到案发现场将其捉获。经法医学检验鉴定,李代福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