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珏)小区原业委会主任遭罢免却拒交公章、账目等相关资料,导致新业委会无法开展工作,新业委会只好将原业委会主任告上法院。昨日,记者从南岸区法院获悉,新业委会胜诉。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南岸区丹龙路2号的该小区,现业委会主任蒋伟说,2009年,以前的业委会主任病逝后,作为业委会代表的邓莉毛遂自荐,并经委员同意后接管了主任职务。
但邓莉接任后不但没将公章交由其他委员保管,反而利用职务和掌管印章的便利,以不经过财物和会计做账的方式擅自处理业主共有资金,且长达半年不组织工作。去年7月,小区业委会成员联名罢免了邓莉业委会主任一职。当年8月重新推选了主任。为开展工作,现业委会主任蒋伟多次请邓莉将业委会公章、账目及其他资料移交,邓莉却置之不理。
无奈,业委会只好将邓莉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归还公章、账目和其他资料。最终,南岸区法院判业委会胜诉,要求邓莉立即归还印章、财物账目和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