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红头文件” 诈骗不义之财
市中院昨开庭审理金国泰、李建民诈骗案
本报讯 年近60的金国泰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刑满释放后,与曾以诈骗罪入狱15年的李建民相识。2008年,二人精心策划了一幕骗人把戏,在制造虚假的“林业厅红头文件”后,对外宣称“手中握有重大赚钱项目,现对外发包”,奢望以合同诈骗方式,获取不义之财,但最终未能得逞。2010年12月7日,金国泰、李建民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依法逮捕,2011年12月6日,被告人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法庭调查。
昨日庭审中,公诉方在列举24起合同诈骗事实后,认为被告人金国泰、李建民涉嫌犯的合同诈骗罪,同时认为被告人李建民以找工作、转士官为由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对于检方的指控,李建民全部予以承认,他当庭供述自己早在2009年就知道“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