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武新)金某在一家酒吧消费时,与酒吧店员发生争执,为了报复酒吧,他自制液体炸弹,在酒吧内制造混乱。昨天,记者从西城法院获悉,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男子金某原是一家网络公司员工。今年4月16日,他来到北京后海一酒吧内消遣,结账时花了3300元。他认为账单超出实际消费,与店员发生争执后,决定报复酒吧。金某决定用液体化学试剂,使其发生化学反应,给酒吧制造混乱。金某买来化学物品做起实验,他发现试剂和其他物质混合后会产生黄色的烟雾,并发出刺鼻的气味,为避免放置“液体炸弹”后自己当场被发现,他还设计出能延迟反应的装置。
5月5日,金某携带自制的“液体炸弹”来到酒吧实施报复。他佯装在包厢内唱歌,大约30分钟过后,他从塑料袋内取出“液体炸弹”藏至电视机后离开。酒吧服务生在清扫时,发现一个可疑的塑料瓶,里边黄烟四散,气味刺鼻。服务生大惊失色,以为失火,想用水去浇灭,岂料弄巧成拙,烟气越浇越大,过了许久才平息。服务生追出门去,将金某带回。民警抓获金某。最终,金某因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