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武新)马某的父亲驾车过桥,与对面驶来的王某相遇,由于桥太窄只能通过一辆车,双方发生争执。闻讯赶来的马某见父亲挨打,急红了眼,对王某拳打脚踢,不想王某倒地后,头部磕碰到地面而死。记者昨日获悉,北京市一中院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1年。
据指控,今年3月6日,31岁的马某在门头沟区的一座桥上,因琐事与51岁的王某等人互殴。其间,马某对王某拳打脚踢,王某被踢倒后头部磕碰地面,导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庭审中,马某表示认罪。案发当晚,马某父亲开车通过门头沟一座桥时,对面碰上王某的车开过来。由于桥太窄只能通过一辆车,王某的小舅子就下车指挥王某倒车,后来王某的小舅子与马某父亲在桥上撕扯起来。
马某称,他赶到时看见自己父亲挨打,就与王某的小舅子打了起来,差点被打落到桥下。这时,王某在他身后拿东西拍他的头,他出拳打了王某。王某倒地后,他又朝王某面部踢了一脚。他听到“咚”的一声,王某的头部重重磕在地上。随后王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最终,法院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1年,判决马某赔偿死者家属8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