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男子章某与妻子许某离婚时,将两套房产作为补偿赠送给她,但附加条件是“没有男友或未再婚”。许某起诉要求前夫过户房屋,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东升法庭判决双方的约定有效,驳回了许女士的诉求。
章某与许某2009年签订《离婚协议书》,其中约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共同财产共有两处房产,分别是位于海淀林大北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