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程钰婷)前天,南岸法院对酒后驾驶渔船带新朋友去江上兜风,导致船上两人死亡(本报曾作报道)的船老板徐某作出判决。徐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
船老板徐某今年49岁,是南岸区上新街人。4月23日晚上8点多,徐某和5个新老朋友在南坪喝酒。大家提议享受享受徐某的船技,到江上兜兜风。徐某也喝高了,兴奋地一口答应。之后,他们步行来到龙门浩塔子梁水域,坐上了徐某的船。徐某因为饮酒过度,忘记了打开渔船航标指示灯,黑灯瞎火径直驶入到长江主航道。不到半小时,徐某驾驶的船重重地撞上一艘游轮,船上包括徐某在内的6人全部落水,其中2人不幸身亡。
上岸后,徐某被市水警总队民警抓获。经鉴定,徐某对此事故负主要责任,而游轮负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