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1月24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江某入室抢劫,劫得人民币100元后逃离现场。长宁法院近日以抢劫罪判处他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江某今年5月5日来到上海,因为沉迷于网吧打游戏,将身上不多的钱花尽,于是想到了抢劫。江某将作案地点选在老式小区,随意上了某幢居民楼的6楼等候。经观察,江某发现一户人家的房门没有锁,就擅自闯入,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威胁这家人交出钱款。江某一开始“要价”3000元,被害人一家表示刚搬家,没这么多钱。经过“讨价还价”,江某最终“拿到”100元。刚出小区,江某就在马路上被巡逻的警察拦住盘查,随后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