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广西11月24日电(通讯员郑庆文 记者梁洪)家住广西宁明县峙浪乡的吕某波,是一个普通的农民。近日,因为贪污了国家征地补偿款被宁明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立案查处,成为宁明县历史上第一位涉嫌贪污犯罪的非公务人员。
2009年,宁明县开始征地建设从县城至爱店边境口岸的二级公路,公路途经吕某波所在的村庄。在征地工作中,身为屯组长的吕某波协助县国土资源局征地工作人员征用本屯的土地,当征用到一块0.815亩的屯集体荒地时,吕某波与县国土局干部农某平(已另案处理)合谋将该块荒地登记到吕某波名下,并把地类更改为甘蔗地,最终吕某波凭借那0.815亩土地领得国家征地补偿款人民币14843.61元,农某平从中分得7000元。吕某波的行为已经涉嫌贪污罪。
吕某波既非公务人员了,也非被授权从事公务,却因伙同国家干部贪污了征地补偿款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成为了宁明历史上首个涉嫌贪污犯罪的非公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