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结婚典礼结束后,婚庆摄影师突然通知说设备丢了,视频资料全部丢失。据了解,2011年5月15日,原告王女士夫妇举办结婚典礼仪式,北京圣地爱河婚庆服务中心的高先生提供摄像等婚庆服务。王女士诉称,结婚典礼结束后,高先生突然告知因其设备丢失,导致婚庆录像中“舞台典礼”视频资料丢失,造成她和丈夫承受巨大精神损失。近日,一中院终审判决摄影师赔偿精神损失2.5万元。本报记者 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