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重庆11月20日电(记者沈义 通讯员宁玲玲)记者11月18日从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获悉,近日,盗窃他人工地货车并予以销赃的彭某,被该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伙同彭某销赃的刘某,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后,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不服生意被抢竟盗走竞争对手的货车
彭某和刘某合伙买了一辆货车在长寿区八颗镇丰胜村分水岭铁路上运泥巴,当时彭某由于资金不足向合伙人刘某借了2万元共同购买货车。同时,受害人程某也开了一辆北奔牌重型卡车(铁马双轿车)在铁路上运泥巴。因为程某运货的价格是45元一车,而彭某和刘某运货的价格是50元一车,导致彭某和刘某的生意远远不及程某,于是二人对他很不服气。2010年6月28日晚上,当刘某开车去拉泥巴时,彭某独自一人偷偷来到分水岭搅拌场程某停车的位置,用地上捡的一个砖头将该车车门上的锁砸烂,并将该车盗走。
联合他人作案辗转重庆销赃
彭某盗走货车后,告诉刘某已经将程某的货车偷了,并商量一起去重庆销赃。过了两天,彭某联系上重庆一个拖车把偷来的这辆车经高速路拉到重庆九龙坡二郎停车场停放,同时刘某驾驶一辆小车载着彭某随拖车一起到重庆销赃。
2010年7月2日,彭某又联系拖车将车拉到江北区溉澜溪停车场。这期间,彭某开着小车载着刘某到处找买家,当有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