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纳 通讯员黄洁)某货运公司货车司机杨某在到深圳市邮区中心局邮件处理中心提货时,违反提货规定进入提货仓库,在提取自己货物时,顺手盗取其他邮政包裹。
昨天,宝安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是深圳市某货运公司货车司机,该货运公司受广东省汕头邮政物流中心委托,将货物运送至汕头市。
专挑贵重包裹下手
2011年1月28日凌晨,杨某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