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国已故著名诗人、作家、翻译家、社会活动家冰心的三个子女,吴平、吴冰、吴青,就某媒体及北京乐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其同意,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冰心肖像提起的侵犯肖像权之诉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他们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二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原告损害赔偿金100万元整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起因:一纸广告宣传
2011年10月11日,某报纸刊发了整版题为《北京心脑血管、糖尿病、高血压患者请注意》介绍茶金素胶囊的广告,在显眼的“注意听一下吃过‘茶金素’ 的人怎么说”中,刊登了冰心的肖像,旁边的独白则是自称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十街坊陈阿姨”的介绍,称自己2006年因脑溢血入院,生命虽无大碍,但是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半边身体症状明显,左半边支体麻木、手及胳膊不能屈伸。服用茶金素后,血管开始被疏通了,后来手可以握东西、手指能弯曲了。
原告三份证据;证明被告侵权
今天在法庭上,原告之一吴平拿出了刊发在报纸上冰心肖像的原照,作为证据之一向法庭上出示,证明报纸上的肖像是冰心年老时的照片。原告杨兆全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兆全还向法庭提交了另外两份证据。一份是证明信,证明冰心三子女与冰心系母子(女)关系,另外一份就是当时刊发广告的报纸原件。杨兆全称,他们经过调查发现,广告中所宣传的茶金素称系中华心脑血管协会重点推荐,所用语言均为“治疗、临床、疗效”等,说明该产品是药品,但是,广告中只有一个免费电话, 所称的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却未标明审批号,在相关国家机关也无法查实,是非法产品。
被告八份证据:证明自己合法
媒体委托的两位代理人则向法庭提交了八份证据:媒体广告订版单、北京恒远时空广告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北京乐元堂公司销售代理资格证明及其免责声明、中华心脑血管协会证明、台州市华正融